入侵报警系统设计应符合的规定:
1、入侵报警系统由前端探测设备、传输部件、控制设备、显示记录设备四个主要部分组成;
2、应根据总体纵深防护和局部纵深防护的原则,分别或综合设置建筑物(群)周界防护、区域防护、空间防护、重点实物目标防护系统;
3、入侵报警系统应自成网络独立运行,宜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、出人口控制系统等联动,宜具有网络接口、扩展接口;
4、根据需要,系统除应具有本地报警功能外,还应具有异地报警的相应接口;
5、
入侵报警系统前端设备应根据安防管理需要、安装环境要求,选择不同探测原理、不同防护范围的入侵探测设备,构成点、线、面、空间或其组合的综合防护系统。
入侵报警系统的注意事项:
(1)应及时清除盒、箱内杂物,以防盒、箱内管路堵塞。
(2)导线在箱、盒内应预留适当余量,并绑扎成束,防止箱内导线杂乱。
(3)导线压接应牢固,以防导线松动或脱落。
(4)使用屏蔽线时,外铜网应与芯线分开,以防信号短路。